2011年6月,王華經同事介紹與張蘭相識相戀后結婚。婚后,兩人常為瑣事爭吵,且王華平時工作較忙,經常出差。后來張蘭懷孕了,王華起初聽到這一消息時也十分高興,2012年8月兒子的降生,給家里帶來了歡笑,小兩口的感情也有所好轉。 好景不長,王華逐漸聽到妻子外遇、兒子不是自己的流言,并聯想到妻子懷孕時自己在外出差,也產生了懷疑,不管妻子如何解釋,王華都聽不進去。隨后,王華還到妻子單位去投訴,致使兩人的矛盾越來越深。 2013年5月,王華以妻子不忠、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審理中,王華向法院申請做親子鑒定,承辦法官向其釋明親子鑒定對夫妻感情影響較大,要王華謹慎決定,但王華仍堅持鑒定,張蘭為證自身清白也同意進行DNA鑒定,鑒定意見表明,王華與其婚生子存在親生血緣關系。 盡管鑒定結論證明了兒子是親生的,消除了王華的無端猜疑,但卻極大傷害了張蘭的心,盡管法官幾次做調解工作希望雙方能夠和好,仍未能挽留住雙方的婚姻,最終雙方協商離婚,孩子由張蘭撫養,王華依法負擔孩子的撫養費。 親情超越一切,親子鑒定應當慎重選擇。如果有懷疑應選擇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的個人匿名親子鑒定鑒定,就可以很好的保護個人隱私和家庭矛盾的產生,還避免有可能發生不可控制的現象—因親子鑒定導致的離婚現象。都說婚姻是愛情是婚姻的墳墓,但同時婚姻也讓愛情成為了親情。親情是一個人不可能割舍的,當有了孩子,孩子的身上流著夫妻雙方兩個人的骨血,把兩個毫不相干的人凝結成為有血緣關系的人。DNA鑒定科學的解釋人類的遺傳密碼和生命的延續。正確看待親子鑒定和理解親子鑒定解決疑惑和間隙產生的矛盾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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